首页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第五十九条初步核实的工作一般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