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第九条

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设置会计账簿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二)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 (四)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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