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违法会计行为案件”,是指财政部门发现的或者受理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涉嫌有违法会计行为的案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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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五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