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五条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财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