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四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三)、(四)、(五)项规定立案的违法会计行为案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实施会计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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