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处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在对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违法会计行为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处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财政部门在对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违法会计行为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