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对进出交易市场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以及交易市场的有关场所,海关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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