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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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