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调查官应当自行回避;技术调查官没有回避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证人、代理人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办理的。
技术调查官的回避由合议组组长决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调查官应当自行回避;技术调查官没有回避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证人、代理人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办理的。
技术调查官的回避由合议组组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