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卫生管理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