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九条

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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