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