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