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四章 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考点、考场的监督管理,有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时抄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者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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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