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依法授权或者委托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参照本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