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责任追究的方式与适用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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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