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第十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处理或者决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