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在20岁至35岁之间,确属援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必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 (四)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处分记录; (六)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志愿到发展中国家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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