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条援外青年志愿者主要被派往对中国友好的发展中国家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有益于发展中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服务。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