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主要被派往对中国友好的发展中国家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有益于发展中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服务。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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