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国外服务期限为6个月至2年,一般应在1年以上。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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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