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可以通过商务部网站、中国志愿服务网、新闻媒体等发布招募启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援外青年志愿者,也可以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具体地区或单位进行定向招募。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