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条中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负责援外青年志愿者在国外工作期间的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