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 / 第九条独立法条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第九条第九条符合证据保全公证条件的,公证处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公证员)参与整个证据保全活动。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