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条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电子营业执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