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一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与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