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安机关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并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