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 第五节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的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 第五节 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的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