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 第五节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的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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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第五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