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条

第四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绩效管理和监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年度绩效自评等工作,交通运输部负责对补贴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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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