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禁止进口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进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禁止进口的; (三)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禁止进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进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禁止进口的; (三)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