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进口单位有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之一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海关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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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