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进口监控与监督

第二十条

商务部负责对全国机电产品进口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监测。 地方、部门机电办应当依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商务部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进口统计数据和资料。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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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