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对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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