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复审裁决确定存在倾销的,应对复审立案之后作出裁决之前复审申请人出口的被调查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复审裁决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保证金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应予退还。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