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新出口商复审的调查期为复审申请提交前的6个月。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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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