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未经批准或者超出批准范围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