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违反海关有关规定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依照海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