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市场主体行为管理

第三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分包。 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