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市场准入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