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水库大坝应按国务院各大坝主管部门规定的制度进行安全鉴定。鉴定后,大坝管理单位应在3个月内,将安全鉴定情况和安全类别报原登记机构,大坝安全类别发生变化者,应向原登记受理机构申请换证。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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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