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不申报登记的,属违章运行,造成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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