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六条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不申报登记的,属违章运行,造成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