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的汇总工作。国务院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的汇总工作,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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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