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和登记表应按照附件格式由国务院各大坝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国务院各大坝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需要增加登记表的附页。 大坝注册登记时,登记机构可收取注册登记表证的工本费。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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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