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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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