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并表管理与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对信息披露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依法承担责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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