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九条

第三章 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

第九条

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者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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