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八条
第二章 学校艺术课程
第八条
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课程应当进行考试或者考查,考试或者考查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将成绩计入学分。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学校艺术课程
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课程应当进行考试或者考查,考试或者考查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将成绩计入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