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十九条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侵占、破坏艺术教育场所、设施和其他财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