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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