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