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任务的,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诊医师的报酬标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