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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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